因工作需要,浙江台州臨海市公辦幼兒園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此次編外人員分為A崗位(臨海市教育局下屬公辦幼兒園編外崗位,下同)和B崗位(臨海市教育事業發展有限公司編外崗位,下同)。本次招聘工作B崗位由臨海市教育事業發展有限公司委托臨海市教育局和相關幼兒園組織實施。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單位、用工性質及崗位A崗位計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38名,B崗位計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156名,均為勞務派遣用工性質,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拟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2024年臨海市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
2. 願意履行幼兒園編外聘用人員義務,遵守幼兒園工作制度和紀律;
3. 身體健康,戶籍不限;
4. 具備與招聘崗位相符的年齡、學曆、任職資格等條件。各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 現已在我市公辦幼兒園工作的編外聘用人員須取得所在幼兒園同意(須出具同意證明),否則不得報考。
2. 現役軍人、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産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曆、學位證書報考。
3.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号)所列應當回避情形的人員。
4.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号)規定不得确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二、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1. 報名時間: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9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
2. 報名地點:臨海市教育局一樓大會議室(臨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号)。
3. 報名辦法:現場報名,填寫《2024年臨海市公辦幼兒園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貼上一寸近照。
4. 報名時提供材料:有效身份證件、學曆證書、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書等原件及複印件。41至45周歲(1978年8月9日至1983年8月8日)報考教師和保健醫生崗位的還需提供10年及以上工作經曆證明。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曆的計算統一截至2024年8月8日,所要求的工作經曆均指周年。工作經曆以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曆證明)以及相應的社保繳納憑證為準;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屬于勤工儉學,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曆。
5. 每人隻能報考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
6. 臨海市教育局及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7. 各崗位的開考比例如下:招聘崗位計劃數5個及以上為1:2;崗位計劃數1-4個為1:3。未達規定開考比例的崗位,将根據原招聘計劃的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将在臨海教育網上另行公布。
因審核通過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計劃的報考人員,可于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1:00)聯系臨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聯系電話:0576-85311186,地址:臨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号四樓421室)進行改報,逾時未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已達到開考條件的不允許改報其他崗位。
(二)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保育員、保健醫生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招聘單位組織。
教師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由市教育局負責統一組織。
1. 筆試
(1)筆試準考證領取。應聘人員于2024年8月10日下午14:30至17:30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臨海市教育局一樓會議室領取。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的,視作放棄應聘資格。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采用共卷的方式。滿分為100分。
(3)筆試時間:2024年8月12日。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照《筆試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應聘資格;筆試成績60分以下的,不列入面試對象。
2. 面試
(1)确定面試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别确定面試對象:崗位計劃數5個及以上的按1:2、崗位計劃數1-4個按1:3。若在相應比例内最後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列入面試(下同)。如面試對象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确定。
(2)面試通知書領取。
領取通知書時間2024年8月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報考人員須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筆試準考證》到臨海市教育局一樓會議室領取。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可在相應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遞補隻進行一次,若遞補人員放棄遞補的,不再遞補。
(3)面試時間暫定2024年8月18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采用模拟上課的方式,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5)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後,考試總成績在臨海教育網上公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下同);若面試和筆試成績均相同,則另行組織面試,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三)體檢、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單位相應崗位計劃數1:1确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在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進行。體檢工作按《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内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号)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号)等文件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入圍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号)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錄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相應崗位按本《公告》有關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台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四)公示、錄用
體檢、考察後,拟錄用人員名單将在臨海市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将暫緩錄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錄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内到招聘單位報到,辦理正式錄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提出放棄錄用資格的取消錄用資格。上述情況,由招聘單位在相應崗位按本《公告》有關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三、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建立後備人選庫,面試成績合格(即60分及以上)的未錄用人員,進入本次招聘後備人選庫。後備人選庫自本次招聘總成績公布之日起到下一次全市公辦幼兒園編外聘用人員招聘公告發布前有效,在下一次全市公辦幼兒園編外聘用人員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即時失效。在此期間出現編外聘用人員同類崗位空缺的,先從本招聘單位同類崗位後備人選庫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拟錄用對象,若本招聘單位同類崗位後備人員不足的,則可從其他招聘單位同類崗位後備人選庫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拟錄用對象,經體檢、考察、公示後辦理錄用手續。
(二)本次招聘要求的畢業證書、任職資格證書等截至2024年8月8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為準。
(三)有效身份證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港澳台通行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駕駛證、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
(四)報考人員在招聘任何環節中填報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确、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隐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應聘資格。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及其他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聘用資格或解除勞動合同。
(五)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号)執行。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将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人事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将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将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希望廣大報考人員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不良記錄。
(六)保育員和保健醫生崗位考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考務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監督下,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試總分100分,考試總分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按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确定學校拟聘用名單。學校考試方案和考試評委的原始打分一律交市教育局集中保管備查。
招聘過程中如國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未盡事宜,由臨海市教育局會同臨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酌情研究處理。本公告由臨海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