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延邊大學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層 次:本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
延邊大學延吉校區: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吉市公園街道園校社區公園路977号。
延邊大學珲春校區: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珲春市靖和街道龍泉社區站前大街5588号。
延邊大學師範分院校區: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吉市新興街道民和社區參花街2855号。
延邊大學科學技術學院校區: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吉市北山街道丹春社區朝陽街3458号。
第二章 收費标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标準
法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思想政治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社會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國際政治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通信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通信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4000元;人工智能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電子信息類每生每學年5400元;環境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機械類每生每學年5400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建築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3000元;土木工程專業每生每學年5940元;工商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市場營銷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會計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工商管理類每生每學年4800元;行政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旅遊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農林經濟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物流管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教育技術學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小學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學前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教育學類每生每學年4800元;運動訓練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經濟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280元;經濟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每生每學年23000元;經濟學類每生每學年48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每生每學年4800元;地理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地理信息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地理科學類每生每學年5000元;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應用化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化學類每生每學年5000元;生物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數學類每生每學年5000元;統計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物理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心理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曆史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動物科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動物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園林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農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園藝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植物生産類每生每學年5000元;體育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朝鮮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英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英語(零起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俄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日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日語(零起點)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新聞學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漢語言文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漢語言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060元;漢語國際教育專業每生每學年4600元;中國語言文學類每生每學年4600元;預防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元;護理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160元;口腔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元;臨床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160元;麻醉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元;藥學專業每生每學年6160元;藥物制劑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元;藥學類每生每學年5600元;中醫學專業每生每學年5600元;美術學類每生每學年8000元;美術學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繪畫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設計學類每生每學年8000元;視覺傳達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環境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産品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9000元;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音樂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音樂學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舞蹈表演專業每生每學年7000元;少數民族預科班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應用韓語專業每生每學年4730元;應用俄語專業每生每學年4730元;旅遊英語專業每生每學年4730元;商務日語專業每生每學年4730元;電子商務專業每生每學年3850元;休閑體育專業每生每學年4400元;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每生每學年4510元;護理專業每生每學年4730元;
第三章 學曆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内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延邊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延邊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延邊大學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學生資助政策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師範生公費教育、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還設立臨時困難補助、減免學費及社會各界人士在我校捐資,用以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社會類獎助學金。
第八條 有關申請程序
入學前,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并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高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後,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招生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1.本科
(1)隻招英語考生的專業:英語、日語(零起點)
(2)隻招日語考生的專業:日語、英語(零起點)
(3)招英語或日語考生的專業:俄語
2.專科
(1)隻招英語考生的專業:應用韓語(專科)、旅遊英語(專科)、商務日語(專科)
(2)招英語或日語考生的專業:應用俄語(專科)
3.經濟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宜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4.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我校各專業不限性别。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大類招生
學校招生本科專業為73個,其中31個專業按照13個大類招生。具體如下:
1.經濟學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
2.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
3.教育學類(學前教育、小學教育)
4.中國語言文學類(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漢語國際教育)
5.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
6.化學類(化學、應用化學)
7.地理科學類(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
8.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9.機械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
10.植物生産類(農學、園藝)
11.藥學類(藥學、藥物制劑)
12.美術學類(美術學、繪畫)
13.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産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學校實施“三時段一貫通”本科人才培養路徑。“三時段”是指,學校本科人才培養分為“大類培養”“專業培養”和“多元方向培養”三個時段,多元文化教育融入全部時段。“大類培養”重在夯實基礎,加強素質教育;“專業培養”注重專業素養和能力的培養;“多元方向培養”階段突出個性化發展,學生可根據需要自由選擇“學術方向”“交叉複合方向”和“就業創業方向”等不同方向的課程。
學校在以下本科專業中實施大類培養:
經濟管理類:含經濟學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共5個專業;
人文社會科學類:國際政治、行政管理、曆史學、社會學,共4個專業;
教育學類: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共2個專業;
朝鮮語言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類:含朝鮮語言文學、新聞學,共2個專業;
中國語言文學類:含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漢語國際教育,共3個專業;
化學類:含化學、應用化學,共2個專業;
數理類:含數學類(數學與應用數學、統計學)、物理學,共3個專業;
地理科學類:含地理科學、地理信息科學,共2個專業;
工學類:含電子信息類(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機械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農業機械化及其自動化)、人工智能、建築學、土木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共9個專業;
植物生産類:含農學、園藝,共2個專業;
食品生物類:含生物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共2個專業;
藥學類:含藥學、藥物制劑,共2個專業;
美術學類:含美術學、繪畫,共2個專業;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産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共4個專業。
大類培養與專業分流工作的相關細則,可參看延邊大學招生網:http://zsb.ybu.edu.cn。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1.遵循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2.民族和答卷語種要求:朝鮮語、應用韓語(專科)專業招漢語答卷非朝鮮族考生,漢語言專業招朝鮮族考生;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朝鮮語言文學)、日語、英語(零起點)專業招朝鮮語答卷考生,新聞學專業答卷語種要求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中标注,漢語言文學專業招漢語答卷考生。吉林、黑龍江、遼甯、内蒙古四省的民族和答卷語種要求均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計劃中标注,其他省份無民族要求。
3.投檔時,學校認可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加分政策。
4.志願錄取原則:學校在非平行投檔省區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原則上在平行投檔省區根據生源情況按100%-105%調檔。按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延邊大學的考生,第一志願生源不足時,從後序學校志願中補齊,但不能低于該省、市、自治區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專業志願錄取根據投檔成績和所報專業順序劃分專業,實行“分數優先”錄取原則,即在德、體等條件合格的前提下,将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從高到低按考生所報專業依次錄取,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有專業志願的考生錄取優先級高于無專業志願考生。非平行投檔單位在招生計劃數1:1的範圍内做“分數優先”錄取。相同分數,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排序,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排序,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語文、數學、外語排序。考生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并兼顧相關科目成績調劑到其它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隻接受有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志願的考生);對于總分低于所報專業錄取分數線,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和退檔時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見。已經實施高考改革的省市錄取原則按照該省市改革相關政策執行。
5.按專業大類招生及兼招師範類的專業,學生入學後施行寬口徑培養模式,一年級學習通識教育課程和學科基礎課,二年級分流到各專業。
6.體育教育專業:考生須參加各省組織的體育教育專業測試并成績合格。投檔進我校的考生,按照各生源省份投檔分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體育成績較高的考生,體育成績再相同的,按照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7.表演、舞蹈表演、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文化課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不分藝術(文)、藝術(理),按專業成績排序;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排序;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外語、數學排序。遼甯省隻招藝術(曆史類)考生,黑龍江省隻招藝術文考生。
音樂表演專業按照各省教育考試院印制的《報考指南》中公布的招考方向和專業備注中的樂器計劃擇優錄取。
我校在吉林省招生的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使用校考成績錄取。其他藝術類專業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
對錄取規則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該省份政策執行。
8.美術與設計類專業投檔進我校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各省藝術類投檔分數線,分藝術(文)、藝術(理),按照“文化課成績的60%+省統考成績的10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時,藝術(文)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排序。藝術(理)考生按照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排序。不分藝術(文)、藝術(理)投檔的省份,統一按照“文化課成績的60%+省統考成績的100%”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排序。對錄取規則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該省份政策執行。
9.運動訓練專業: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符合國家運動訓練專業報考條件,通過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及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國家體育總局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控制線者,按專業考試成績*70%+文化課考試成績*30%,分項目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10.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對象為少數民族考生。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生計劃的80%招朝鮮族、20%招其他少數民族考生。隻錄取有預科班專業志願的考生,不招收調劑志願考生。
第十四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ybu.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園路977号
聯系電話:0433-2732477
聯系人:招生辦公室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延邊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最新變化事項,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轉自本科招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