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吉林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決定,2018年全省各級機關面向社會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錄用計劃
2018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計劃和具體招考職位及職位資格條件等以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jlgwyks.cn/公布信息為準。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獲得高中至碩士研究生(含在職)學曆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82年3月12日至2000年3月12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職)學曆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3月12日以後出生)。其中,報考鄉鎮機關選調生(大學生村官)的考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1987年3月12日至2000年3月12日期間出生);報考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村(社區、居委會)幹部招錄職位的考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25周歲以上(1977年3月12日至1993年3月12日期間出生);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年齡按照《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15号)規定執行。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須符合該職位設置的年齡條件。
6. 鄉鎮(街道)機關面向優秀村(社區、居委會)幹部招錄的職位,報名考生應為本縣(市、區)現任的村(社區、居委會)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村委會(社區、居委會)主任、副主任,且截至2018年3月12日,正職任職滿兩年、副職任職滿三年的優秀村(社區、居委會)幹部,通過本人自薦、群衆舉薦,經鄉鎮(街道)黨委推薦,由縣(市、區)黨委組織部負責資格審查合格;在本縣(市、區)任滿1個聘期、當選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考核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可以報考面向優秀村幹部招錄的職位,以及轄村街道的招錄優秀社區(居委會)幹部職位。
7.報考鄉鎮機關選調生(大學生村官)的還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2018年畢業的吉林省省内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或省外高校吉林省籍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且按時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在校期間擔任校、院、系或班級幹部。
8.除鄉鎮機關職位外,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曆(含2018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和已經獲得成人高等學校、自學考試及國家學曆文憑考試畢業證書的人員);學曆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按其職位條件規定執行。
9. 符合招錄職位規定的其他條件。其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曆”是指:2018年3月12日前在縣級(不含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且工作時間累計兩年以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曆,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曾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曆,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2018年全日制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五大”等高校畢業生除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至2018年9月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和吉林省統一選派的“一村一名大學生”、“社區大學生助理”項目志願者、在我省入伍且服役期已滿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等服務基層的人員。
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年齡、條件、資格、身份、戶籍、經曆、政治面貌)的截止時間,除特殊說明外,均以3月12日報名日期為截止時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考生與招錄單位在職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即: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予回避,不能報考該招錄單位。
三、報名辦法
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除涉密職位外)的報名、資格審查、繳費确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均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一)網上報名
時間:3月12日8時30分至3月16日14時30分。考生(含2018年選調生)通過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提示:請考生盡早報名,以避免因報名系統關閉而錯失報名機會)。其中,報考公安、監獄、強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考生的報名截止時間為3月13日16時30分,考生報名成功後,按招錄公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試或特殊專業職位專業考試。3月15日19時,公布未通過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試或特殊專業職位專業考試人員名單,未通過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試及特殊專業職位專業考試的考生在3月16日14時30分前可改報其他職位。每位考生隻允許報考一個職位,資格審查通過後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時,報考者要仔細閱讀《2018年報考吉林省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并自願嚴格遵守《承諾書》中的各項承諾。
考生報名時,要按職位條件設置中“學曆要求”“專業及其它條件要求”上傳畢業證、學位證原件電子圖片;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需上傳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報名推薦表》。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的,由負責資格審查工作的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的處理。
(二)資格審查及查詢審查結果
時間:3月12日8時30分至3月16日16時30分。
考生報名後,通過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對資格審查存在争議的考生,可以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申請對報名資格審查結果進行複核,複核結果請及時通過網絡進行查詢。
(三)繳費及确認
時間:3月12日8時30分至3月17日14時30分(報考需要進行人民警察體能測試或特殊專業考試職位的考生繳費時間為3月15日19時至3月17日14時30分)。
通過資格審查或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試、特殊專業職位專業考試的考生憑身份證号和密碼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通過網上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後即為報名确認工作結束。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于3月17日16時30分前攜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原件)、低保證(複印件)或農村特困證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經省或市(州)考試機構審核同意後,可免繳筆試費用。
(四)打印準考證
時間:4月15日至4月21日。
考生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相關事項
1.有關報考政策、技術方面的問題可查詢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
2.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内進行報名和繳費,僅報名未經繳費确認的考生報名無效。
3.考生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号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
4.考生隻允許報考一個職位,資格審查通過後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5.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6.報考公安、監獄、強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試或特殊專業職位專業考試。
7.繳費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招錄職位不組織考試(不含選調生職位),取消該職位的錄用計劃(含通過體能測試的人民警察職位和通過特殊專業職位專業考試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将在報名期間适時公布未達到1∶3比例的招錄職位。繳費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将于3月18日15時前通過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公布,考生要及時查看本職位報考情況。已報考因繳費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職位的考生請于3月19日8時30分至14時30分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改報成功後于3月19日16時30分前憑身份證号和密碼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通過網上重新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後(原報名費在報名工作全部結束後系統自動退回繳費銀行卡)即為改報确認工作結束。未按時改報并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其責任自負。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專業考試和面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公安專業科目(報考公安機關執法類職位考生加考該科目)。報考省直、市(州)直機關(含垂直管理系統的市州局和長春市所轄區)和選調生職位的考試級别為甲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甲)、《申論》(甲)。報考縣(市、區)機關(含垂直管理系統的縣和除長春市轄區之外的區局)、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及省和市(州)直機關(單位)駐本級政府所在地之外縣(市)的考試級别為乙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乙)、《申論》(乙)。其中報考鄉鎮機關錄用優秀村幹部和街道辦事處錄用優秀居委會幹部職位的考生,考試級别為丙級,筆試科目為《申論》(丙)和《農村工作常識》或《街道工作常識》。報考公安機關執法類職位的考生筆試科目除《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甲或乙,根據公安機關級别确定)、《申論》(甲或乙,根據公安機關級别确定)外,還需參加《公安專業科目》考試。
筆試考點設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報考省社保系統、省統計系統、省地稅系統(不含長白山地方稅務局)職位的考生筆試考點設置在各級社保局、統計局、地稅局所在市(州);報考長白山地方稅務局職位的考生筆試考點設在長春(省直考區)。
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機關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參加《申論》科目考試時,可以使用所報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文字答卷。招考職位對《申論》考試答卷文字有明确要求的,考生必須嚴格遵守,否則取消該科考試成績。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機關和考試機構,不指定考試複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複習大綱在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上公布,考生可免費下載。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21日。具體安排為:
8:00—9:3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或《農村工作常識》(《街道工作常識》)
10:30—12:30 《申論》
公安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22日,具體安排為:
9:00—11:00 《公安專業科目》
筆試考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筆試備品以《準考證》要求為準。
公共科目筆試每科滿分均為100分,總分滿分為200分。考試級别為甲級的合格線為100分,考試級别為乙級、丙級的合格線為90分。
公安專業科目筆試滿分為100分,參加公安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筆試的總分滿分為300分。考試級别為甲級的合格線為150分,考試級别為乙級的合格線為135分。
(二)專業考試與面試
各招錄部門在筆試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照錄用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錄職位參加普通專業考試或面試人選。如考生筆試成績總分相同,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或《農村工作常識》(《街道工作常識》)成績高者優先;如各科成績均相同,一并進入普通專業考試或面試。參加公安專業科目考試的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依次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者優先,如各科成績均相同,一并進入面試。考生筆試成績及其排序名次帶入普通專業考試或面試。
在普通專業考試或面試前三天招錄部門要對參加專業考試或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時,考生應按招錄公告和職位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準考證等原件。必要時資格複審部門可以調閱考生檔案。經複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按管理權限報市(州)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後取消專業考試或面試人選資格(使用虛假信息報名人員一經查實記入公務員報考誠信檔案),并在報考同一職位且筆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國家或我省統一選派、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已報考了服務基層項目職位的人員,請于面試前攜帶本人服務合同原件、服務單位出具的證明和服務期滿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證原件,送交招錄部門進行資格條件複審。
1.專業考試
普通專業職位的專業考試由招錄部門負責在面試前組織;特殊職位的專業考試于3月14日前組織實施,專業考試成績将于3月15日19時前通知考生。專業考試具體科目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請考生及時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查詢。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方式針對職位特點和要求确定。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不得确定為體檢、考核人選。
(三)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後,普通專業考試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普通專業考試成績、面試成績三部分計算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40%+普通專業考試成績×20%+面試成績×40%。
不需要組織普通專業考試的職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參加公安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40%+《申論》×30%+《公安專業科目》×30%)×60%+面試成績×40%。
計算考生總成績時,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後再進行彙總,保留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後第3位4舍5入。
五、體檢、考察與錄用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錄用計劃1∶1的比例和考生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确定參加體檢人選。
如考生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面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均相同,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或《農村工作常識》(《街道工作常識》)成績高者優先。
如參加公安專業科目考試的考生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依次以公共科目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者優先。
如各項成績均相同,則一同确定為參加體檢人選。
報考公安、監獄、強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及法院和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标準(試行)》執行;報考其他部門的,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相關規定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選由招錄部門按照《吉林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實施細則》(吉公局聯發〔2011〕15号)規定的考察内容、程序、方法組織考察。服務基層項目職位的拟錄用人選在公示前,經市(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對其資格條件審核确認後,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在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前,對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錄用人選資格,從報考同一職位考試總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原因不再依次進行遞補;在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後,無論何種原因取消錄用資格的,均不再進行遞補。
對體檢與考察合格者,由省、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确定拟錄用人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但經核實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其拟錄用人選資格。
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并辦理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錄用資格。鄉鎮機關選調生(大學生村官)錄用後,先作為大學生村官安排到報考鄉鎮所轄村工作2年,2年後安排在所報考鄉鎮适當崗位工作。
建立公務員考錄誠信檔案,對考生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環節出現的不誠信問題記錄在案,以樹立誠信報考的良好風氣。
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記入考生誠信檔案:(1)僞造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2)進入體檢、考察、拟錄用公示名單的考生,主動放棄的;(3)試用期内主動放棄的;(4)報考人員被錄用為公務員後,逾期不報到取消其錄用資格等。
報考縣級(不含區)及以下機關(單位),省、市(州)直機關(單位)駐本級政府所在地之外縣(市)的考生,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服務年限内不得轉任或參加遴選。其他職位确需設置最低服務年限的,須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
六、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站(http://www.jlgwyks.cn)為本次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專用網站,有關考試錄用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考生可以通過微信公衆平台了解相關信息:
關注方法:
1.在微信公衆号中點“+”搜索“吉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或“jlsgwylyks” 字樣。
2.在微信中掃描下圖二維碼。
政策咨詢電話:
0431-88902292(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
0431-85611231 (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
考務咨詢電話:
0431-85861356(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心,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間之外撥打此号碼)
0431-85861366
0431-85861367
0431-85861368
技術咨詢電話:
0431-81952345 (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心,請考生網上報名期間撥打此号碼)